释义 |
办理护照需要半个月时间,因地区不同而有所差异,主要看审核人的速度。公民申请普通护照或者申请普通护照变更加注、换发、补发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对于符合加急办理普通护照条件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加急办理普通护照: 1、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的; 2、出国留学的开学日期临近的; 3、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4、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六条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 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