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30天是工作日还是自然日 |
释义 | 离婚冷静期30天是自然日,不是工作日。 《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条,民法所称的期间按照公历年、月、日、小时计算。 《民法典》第二百零一条,按照年、月、日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下一日开始计算。按照小时计算期间的,自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时间开始计算。 《民法典》第二百零二条,按照年、月计算期间的,到期月的对应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没有对应日的,月末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民法典》第二百零三条,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期间的最后一日的截止时间为二十四时;有业务时间的,停止业务活动的时间为截止时间。 《民法典》第二百零四条,期间的计算方法依照本法的规定,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综上,离婚冷静期30天是自然日,不是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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