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韶关市高层次人才政策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韶关市出台的相关政策规定,具有国内外知名高校、国内“双一流”高校或原985、211工程院校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到韶关市就业生活的,可以免费入住韶关市人才公寓五年,还可以获得54.8万元的人才补贴。 法律依据:《2021年韶关市公开引进高层次管理人才公告》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以及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国(境)外知名高校、国内“双一流”高校或原985、211工程院校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四)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年龄计算到2021年6月30日。 (五)目前在机关事业单位任职的,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六)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 (七)具备相关职位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报名范围: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二)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三)在公务员考录、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政策待遇 (一)执行韶关市市属企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 (二)享受以下人才政策待遇: 1.安居保障。五年免租金、免物业管理费拎包入住市英才公寓。 2.人才补助。博士研究生可享受54.8万元以上人才补贴(含40周岁以下的博士享受省财政给予的20万元生活补贴)。 3.配套服务。享受“丹霞英才卡”户籍办理、安居保障、子女入学(园)、社会保险、医疗、景区、公共交通、公积金、金融、法律援助等方面以及配偶就业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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