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第一:适用范围刑事速裁案件的适用范围仅限于《试点办法》规定的两类案件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决定要求,《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的办法》对速裁程序适用的案件范围和条件作了明确。适用案件分为两大类,一是依法可能单处罚金的案件,没有罪名限制;二是依法可能判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案件,仅限于《试点办法》列举的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诈骗等11种犯罪。量刑以1年有期徒刑为限,采取有限列举的方式,主要考虑这些犯罪情节轻微、常见多发,量刑规范已较明确,具备速裁条件。第二:适用条件《试点办法》规定,被告人对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没有异议,人民法院审查认为量刑建议不当的,不适用速裁程序。 而且,我国将在部分地区试点刑事案件速裁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应遵循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确保司法公正。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 以上就是关于刑事速裁程序的相关规定。你清楚了吗?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二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 第二百二十四条 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不受本章第一节规定的送达期限的限制,一般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 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当庭宣判。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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