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地理标志权的法律特征 |
释义 | 地理标志权具有主体的有限性、客体的特定性、内容的限定性、保护期限的差异性、转让的限制性、地域性具有双重含义六个特征。 地理标志是什么? 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民法典》将地理标志规定为知识产权的客体之一。 地理标志在我国主要通过以下三种模式进行保护: 一是通过注册为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进行保护,二是通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PGI)进行保护, 三是通过农产品地理标志(AGI)进行保护。 其他说明: (1)地理标志证明产品的来源地。使用地理标志的产品必须出产于其所标示的地区。所以地理标志是由地理名称命名的,按照国际惯例,可以作为地理标志名称的地名包括:地方行政区划和特定地点及其他要素。 (2)地理标志证明产品的特殊质量。使用地理标志的产品不仅必须出产于其所标示的地区,而且产品质量或特征完全或主要取决于当地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产品质量或特征与地理环境无关或关系不大的产品,不可以使用地理标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十六条 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前款所称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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