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权20年的时效问题 |
释义 | 继承权20年的时效问题:房产继承中的2年是一般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房产诉讼时效20年是特殊时效,即二十年之后即使知道权利被侵害法律也不再保护,但在二十年之内如果知道权利侵犯,从知道之日起计算必须在二年内行使权利,否则丧失法律上的胜诉权。 一、遗产继承诉讼时效是什么 遗产继承纠纷的时效为3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是如果自继承权被侵害之日超过20年,人民法院不再受理此诉讼。继承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三年内均可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如果超过三年,继承人会丧失胜诉权。 二、如何界定继承权20年 继承权20年的时效问题:房产继承中的2年是一般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房产诉讼时效20年是特殊时效,即二十年之后即使知道权利被侵害法律也不再保护,但在二十年之内如果知道权利侵犯,从知道之日起计算必须在二年内行使权利,否则丧失法律上的胜诉权。 三、房产继承诉讼时效是几年 房产继承诉讼时效是三年。具体情况如下: 1、房产继承的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但是从继承人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会再给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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