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单位和职工应当共同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在单位工作期间未达到规定的社保缴纳年限的,可以自己选择缴纳社保费。 法律依据: 1.《社会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单位和职工应当共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和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并公布。 2.《社会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在单位工作期间未达到规定的社保缴纳年限的,可以自己选择缴纳社保费。 3.《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职工在单位工作期间未达到规定的社保缴纳年限的,可以自愿选择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但不得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综上所述,职工在单位工作期间未达到规定的社保缴纳年限的,可以自愿选择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但需要注意的是,自己缴纳社保费后不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