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转让后原股东有份吗? |
释义 | 股权转让后公司分红,原股东是没有份的,分红权已经随着股权一起转让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转让需要变更工商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一、股权转让协议与增资协议有哪些区别 股权转让协议与增资协议的区别在于: 1、虽然股权转让协议和增资协议的合同当事人包括公司的原股东和投资者,但股权转让协议和增资协议股权转让协议和增资协议中投资者资金的受让人完全不同; 2、股权转让协议和增资协议支付价款的一方对标的公司有不同的权利和义务。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支付价款的一方不仅继承了原股东在公司的权利,还承担了原股东从成立到终止的全部义务,其义务是无条件的; 3、从投资后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变化来看,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投资者履行义务完成时,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保持不变,仍为原金额。 二、增资扩股和股权转让的区别 1、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中资金的受让方不同。股权转让的资金由被转让公司的股东受领,资金的性质是股权转让的对价;而增资扩股中的获得资金的是公司,而非某一特定股东,资金的性质是公司的资本金。 2、投资人对公司的权利义务不同。股权转让后,投资人取得公司股东地位的同时,不但继承了原股东在公司的权利,也应当承担原股东相应的义务;而增资扩股中的投资人是否与原始股东一样,承担之前的义务,需由协议各方进行约定。 3、出资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的变化不同。股权转让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并不发生改变;而增资扩股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必然发生变化。 4、增资扩股后公司原股东股权计税成本不变,股权转让后公司原股东股权计税成本会发生改变。 三、股权转让债务怎么处理 股权转让时应当披露公司对外债务,新股东可以要求原股东承担债务责任。依法履行出资义务为股东的法定义务,在公司股权转让时不能转让,实践中某些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为了达到不承担法定的义务、逃避债务的目的,往往会将股权转让给一个没有偿付能力的主体,并在转让协议中约定原股东的所有债权债务给让给新股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理由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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