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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铜陵公证员执业机构变更条件是什么
释义
    一、铜陵公证员执业机构变更条件是什么
    《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02号)
    第十五条:“公证员变更执业机构,应当经所在公证机构同意和拟任用该公证员的公证机构推荐,报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变更核准手续。”
    公证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机构的,经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核准后,由拟任用该公证员的公证机构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变更核准手续。
    二、铜陵公证员变更执业机构核准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录安徽省政务服务网铜陵分厅或区县司法局,网上或现场办理,根据项目服务指南内容备齐申请材料。
    2、受理:受理下级办理机构流转上报的申请材料;并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对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一次性告知。
    3、办结:本级审核办结,转报省厅部门。
    三、铜陵公证员执业机构变更需要什么证明
    1.公证员执业机构变更审批表
    2.公证员执业证
    3.拟任职所在地司法局审核意见
    4.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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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7:3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