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精神病鉴定依据如下: 1、不能识别自己的行为,虽然一个人患有精神疾病,但如果仍然有能力识别自己的行为,应该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2、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即虽然可能有识别能力,但失去控制能力,其行为无法被主观意识控制; 3、发生危害行为时,必须处于无法识别或控制行为的状态; 4、如果在精神疾病的间歇期或缓和期出现有害行为,由于其精神活动已恢复正常,不能评估为无责任能力; 5、处于智力缺陷状态,即未完全丧失识别或控制行为能力的状态,应当在一定程度上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