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残疾鉴定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一、精神残疾鉴定标准是什么 1、精神残疾鉴定标准如下: (1)一级精神残疾。没有个人生活自理能力,家庭生活等职能表现差,缺乏对家人的关心和责任,缺乏职业劳动以及社交活动能力; (2)二级精神残疾。个人生活自理能力差,家庭生活等职能表现不佳,对家人的关心和责任较少,职业劳动以及社交活动能力低下; (3)三级精神残疾。较中度、重度精神残疾程度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二条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精神残疾鉴定办理流程怎么走 精神残疾鉴定办理流程如下: 1、被鉴定者或其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残疾人联合会申请办理,并领取残疾人证申请表; 2、致电医务门诊,进行办理前咨询,预约办理时间; 3、预约成功后,携带所需材料,监护人陪同被鉴定者到我院进行残疾鉴定; 4、残疾鉴定时需携带被鉴定者及监护人有效身份证件;精神残疾鉴定需精神专科医院住院病历、诊断书;残疾人鉴定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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