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收到告知书怎么处理
释义
    

法律主观:
    


    收到告知函应当根据告知函的内容判断其是否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具体处理如下:
    1.收到违约催告函件的,没有法律效力;
    2.收到侵权诉讼函件的,当事人可以和发函人联系协商处理侵权问题,可以委托律师处理。收到律师函的,一般需要本人进行签收,本人无法亲自签收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签收。
    告知函一般起到的是告知的效果,其本身不具有法律强制效力,具体处理应由当事人自行决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5 22:3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