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对于获得“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共产党员,授予荣誉称号的党组织向其颁发“优秀共产党员”证书、奖章和奖金。党组织给优秀党员发放奖金要事先向所在党委或组织部门请示,因为表彰先优的钱要从党费支出,其他行政和业务经费都不能用。 法律客观: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二条 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