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加强资产管理的建议 |
释义 | 法律分析: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这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近年来,随着公共财政支出规模的不断扩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数量增长较快。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从中央到地方出台了一系列办法和措施,资产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审计调查发现,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仍存在资产管理不到位、处置不规范、使用效益不高和产权不明等问题。 法律依据:《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思考与建议》 第一条 近年,在审计中发现,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不规范,尤其是固定资产出租不严格,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隐患。一是未按合同约定收取租金。如某单位2013年至2018年1月期间,按合同约定应收租金1,058,967元,账面反映实收租金964,767元,少收租金94,200元;二是资产出租合同管理不规范。如有的单位资产出租合同期限过长;有的单位房屋出租到期不收回。三是资产出租收入未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如某单位房屋租赁收入643,367元未申报纳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三)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规定;四是资产处置行为不规范。有的国有企业改制后,企业资产未移交国资委,由原企业留守人员管理、出租,租金用于发放企业自聘留守人员工资、社保费用及日常经费。此外,审计还发现有的资产出借收入、处置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有的资产长期无人监管,资产长期被无偿占用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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