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公积金销户了能否再开 |
释义 | 公积金账户注销后可以重新开户,具体如下: 1、职工只要符合相关的开户条件,即使销户了也是可以再次开立公积金账户进行缴存的,并由新单位的行政代办相关的开户业务,再次开户后继续使用原有的公积金账号。如果之前有办理公积金联名卡,此时需要更换新的; 2、用户去新的用人单位入职,入职以后新用人单位要给用户缴纳公积金,用户之前的账户注销了就会开设新的账户。 公积金销户流程: 1、离退休的: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2、出国定居的:护照签证、户口注销证明及国外定居证明; 3、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职工死亡办理销户,如职工死亡前已办理了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取的个人储蓄卡,继承人可提供死亡职工开立的储蓄卡账号,并在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账户明细表上签字,将支取款项直接划入该账户中。 综上所述,住房公积金销户后还能再开户,只需要用人单位重新为个人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开户手续即可,前提条件是该申请人必须在当地就业。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违反本条例规定审批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责令限期改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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