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冠列入医保了吗 |
释义 | 新型肺炎是纳入医保了,再进行新型肺炎治疗的患者,除了正常医疗保险报销以外,其他的费用都是由国家补贴的。治疗新型肺炎的患者是可以进行医疗保险报销的,除了正常医疗保险报销以外,其余的费用都是由国家补贴,所以可以是免费治疗。《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3月1日起正式启用,其纳入119种新药,价格平均下降50.64%,药品惠及的治疗领域广泛,包括慢阻肺用药、红斑狼疮用药、抗抑郁症用药等。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新增17种抗癌药,包括PD-1、仑伐替尼等。值得注意的是,最新版国家新冠肺炎治疗方案所列药品已全部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如利巴韦林注射液、阿比多尔颗粒等。 在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背景下,从2020年第一次实行医保药品目录企业自主申报制起,国家医保局就对新冠肺炎治疗药品给予高度重视,将“纳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的药品”作为申报条件之一,一批新冠治疗用药已被纳入医保药品目录。国家医保局表示,本次申报过程中,对于已申报且通过形式审查的新冠肺炎治疗药品,将按程序开展后续工作,争取以合理价格正式纳入到医保目录。 7月,国家医保局曾表示,今年没有对罕见病药物设置“2017年1月1日后批准上市”申报医保目录的时间限制。早在今年启动医保目录谈判工作时,国家医保局就明确,医保目录会向罕见病患者、儿童等特殊人群适当倾斜。此次通过形式审查的药品名单中包含了多款罕见病药物,如脊髓性肌萎缩症(SMA)治疗药物利司扑兰口服溶液用散、Ⅰ型戈谢氏病治疗药物注射用伊米苷酶、Ⅰ型黏多糖贮积症的特效药注射用拉罗尼酶浓溶液、庞贝病治疗药物注射用阿糖苷酶α等。 国家医保局表示,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分为企业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谈判竞价等环节,形式审查只是其中之一。通过形式审查,表明该药品有资格进入下一步的专家评审环节。只有顺利通过目录调整的所有环节,才能最终被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和《2022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的要求,按程序组织开展专家评审等工作。如进展顺利,将于11月份公布新版的医保药品目录,明年1月1日落地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国家建立传染病监测制度。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监测计划和工作方案。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以及影响其发生、流行的因素,进行监测;对国外发生、国内尚未发生的传染病或者国内新发生的传染病,进行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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