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股份制如何操作 |
释义 | 组织机构主要包括:1、股东大会。即全体股东所组成的机构。它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和议事机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均由股东大会做出决议。股东大会的职权主要有:听取和审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审计员的报告;负责任免董事、监察人或审计员以及清算人;确定公司盈余的分配和股息红利;缔结变更或解除关于转让或出租公司营业或财产以及受让他人营业或财产的契约;做出增减资本、变更公司章程、解散或合并公司的决策。2、董事会。即由两个以上的董事组成的集体机构。它是公司对内执行业务、对外代表公司的常设理事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的职权主要有:代表公司对各种业务事项做出意见表示或决策,以及组织实施和执行这些决策;除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外,公司日常业务活动中的具体事项,均由董事会决定。3、监事会。即对董事会执行的业务活动实行监督的机构。它是公司的常设机构,由股东大会从股东中选任,不得由董事或经理兼任。监事会的职权主要有:列席董事会会议,监督董事会的活动,定期和随时听取董事会的报告,阻止董事会违反法律和章程的行为;随时调查公司业务和财务情况,查阅帐簿和其他文件;审核公司的结算表册和清算时的清算表册;召集股东大会;代表公司与董事交涉或对董事起诉。 一、股份有限公司有以下特征 (1)股份有限公司是独立的经济法人;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少于法律规定的数目,如法国规定,股东人数最少为7人; (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其限度是股东应交付的股金额; (4)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的股份,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办法筹集资金,任何人在缴纳了股款之后,都可以成为公司股东,没有资格限制; (5)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不能退股; (6)公司账目须向社会公开,以便于投资人了解公司情况,进行选择; (7)公司设立和解散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手续复杂。 二、公司注意事项 股份制企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利益主体,以集股经营的方式自愿结合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它是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对分离、利于强化企业经营管理职能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股份制企业的特征主要是: 1、发行股票,作为股东入股的凭证,一方面借以取得股息,另一方面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 2、建立企业内部组织结构,股东代表大会是股份制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最高权力机构的常设机构,总经理主持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具有风险承担责任,股份制企业的所有权收益分散化,经营风险也随之由众多的股东共同分担; 4、具有较强的动力机制,众多的股东都从利益上去关心企业资产的运行状况,从而使企业的重大决策趋于优化,使企业发展能够建立在利益机制的基础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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