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案件的侦查阶段,公安机关不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即撤销案件,如果是已经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也应立即释放并开出释放证明,给通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人民检察院。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不认定为犯罪的,相关部门也应撤销案件,或者终止审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