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一、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是什么意思 司法解释中的半数与过半数,通常存在与公司股东大会票数决议,过半数是指票数超过百分之五十,半数是百分之五十本身。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之规定,认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是指出资比例数额,即股份数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第八条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第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二、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形 (一)召开定期股东大会的情形 1、有限公司 (1)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 (2)股东会定期会议每两次会议之间的最长间隔期限以及具体召开时间,我国公司法允许由公司章程决定,定期会议应按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无故不得取消、提前或延迟。 2、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 (二)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法定情形 1、有限公司(《公司法》第40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2、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第101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章程可以规定,当公司股价跌至一定幅度时,必须召集临时股东大会。) 综上所述,股东大会通常是以票数的绝对优势通过某一决议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一般是由董事召集、董事长主持,如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可以由其他负责人主持。公司法过半数含义与半数以上含义的区别是什么?区别是以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本身作为半数与过半数的分界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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