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签了劳动合同但是不想去了,有什么后果? 1.你违约了。2.公司认为你没信用。3.会影响下一个单位的劳动合同签订。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该公司,如果在试用期的,提前3天通知该公司,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既然已经与该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应当全面履行,而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如要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以上就是对签了劳动合同但是不想去了,有什么后果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