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提前办理销户手续:在提取公积金前,需要先到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销户手续,提交销户申请表、身份证和公积金卡等相关材料,并办理销户手续; 2、等待销户审核: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对销户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将销户信息告知银行; 3、到银行办理提取:审核通过后,可以持身份证和公积金卡到指定银行柜台办理提取手续。 提取公积金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缴存公积金的条件,即在单位缴存公积金,并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 2、具备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包括购买、建造、翻修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大病医疗、子女教育等情况,具体提取条件和比例根据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而定; 3、具备办理按月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即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按月提取公积金的要求,一般包括年龄、缴纳公积金时间、缴存金额、贷款记录等。 综上所述,按月提取公积金需要符合多个条件,并且提取的比例和方式也可能因地区、政策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办理按月提取公积金前,建议先了解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和要求,并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