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教师资格证认定受理凭证在哪里办 |
释义 | 若是在校生,那么教师资格证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在学校所在地认定。若是已经毕业的考生,要在户籍所在地或人事关系所在地领取。一般幼儿、小学教师资格证在区或者县级教育局领取;中学教师资格证在市级教育局领取。 教育局这一批认定时间结束后,在一定时间内(一般是1-2月)教育局会出关于认证工作结束的公告以及认证通过人员名单的公示,同时公告中会有领取纸质证书的时间及地点。教师资格证是教育行业从业教师的许可证。在我国,需要在社会上参加认证考试等一系列测试后才能申请教师资格证。 我们国家规定: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的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教师资格证应当在受理申请期限内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者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提出申请并领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所需材料有: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者证明材料。领取证书申请人经认定取得教师资格,应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通知的时间内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并由个人保管。获得普通话等级测试相应的证书和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即可。若《教育学》《心理学》两科在学历学习过程中修过,且获得合格成绩,则可不考;或者参加相应的自考。这类考试申报时间的公布距离申报时间通常都很近,所以你要密切与教育局人事科和政工科电话联系。 法律依据 《教师资格条例》 第十条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每年春季、秋季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具体受理时间由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定,并通过新闻媒体等形式予以公布。 第十一条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在受理申请期限内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者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提出申请,领取有关资料和表格。 第十二条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在规定时间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者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一)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见附件一)一式两份;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六)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者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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