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具体方法是: 双方可以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出借人可以收集好借款人 借钱不还 的相关 证据 ,写好 起诉状 ,向借款人所在地或者 借款合同 履行地的法院起诉解决。由法院根据具体的事实与证据,判决借款人偿还借款。在法院下达判决后,借款人仍然不还款的,出借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 强制执行 。 《 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