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报到证遗失证明怎么开 |
释义 |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不慎遗失,需补办“就业报到证”分以下两种情况: 1、两年择业期内: (1)本人提出申请; (2)工作单位开具证明; (3)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开具介绍信; (4)毕业生本人持上述材料到省就业办申请补发新的“就业报到证”。 2、两年择业期外: (1)本人提出申请; (2)工作单位开具的遗失证明; (3)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开具介绍信;毕业生本人到学校研招办复印当年经省级招生部门盖章审批的新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并加盖学校研招办的公章。 (4)毕业生持上述材料到省就业办申请补发“就业报到证”证明书。 报到证效期: 1、“报到证”报到有效期时间:它的有效期一般是两年,即从毕业开始两年内有效,超过两年视为自动放弃并作废。但是个别地方,三年也可以报到。具体按照当地政策来定。 2、“报到证”改派有效期时间:报到证一般是从毕业开始算起,一年内可以改派,当然一些地方两年内也可以改派。具体依照当地政策。 3、“报到证”上所标注报到时间为什么是一个月,或者更短时间:因为是为了督促学生尽快办理,所以近几年才改为时间短,但是个别城市,是严格按照报到证时间来报到的,切莫耽误了时间。最好提前回原籍,或者要去报到的城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联系好。以免造成代理无法操作。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 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分为就业指导、收集发布信息、供需见面及双向选择、制订就业计划、进行毕业生资格审查、派遣、调整、接收等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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