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有劝阻责任,要向排烟的单位发整改通知,到期不整改要向环保部门报告。按照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饭店排烟口设置不应设在居民居住楼层内,物业对这种行为负有劝阻并督促其整改的责任,但如果饭店方屡教不改,则需要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当事人可先确定一下这个饭店是否有工商营业执照,如果没有,可直接向工商部门举报;如果有工商营业执照,环保部门会对油烟排放进行监测,确认是否排放超标。另外,对于油烟的排放管道设置各地区有不同的地方法规要求,如饭店的管道设置不当,当地的环保部门会责令其整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 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