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安全检测期内可以使用该新原料生产化妆品,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的规定,安全监测的期限内,化妆品新原料注册人、备案人可以使用该化妆品新原料生产化妆品。已经取得注册、完成备案的化妆品新原料实行安全监测制度。安全监测的期限为3年,自首次使用化妆品新原料的化妆品取得注册或者完成备案之日起算。风险提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使用化妆品新原料生产化妆品的,相关化妆品申请注册、办理备案时应当通过信息服务平台经化妆品新原料注册人、备案人关联确认。化妆品新原料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建立化妆品新原料上市后的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价体系,对化妆品新原料的安全性进行追踪研究,对化妆品新原料的使用和安全情况进行持续监测和评价。 法律依据 《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