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以对方患乙肝主张婚姻无效吗 |
释义 | 律师分析: 不能,因为携带乙肝病毒并不属于重大疾病,乙肝并不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以对方患有乙肝为由要求宣告婚姻无效,于法无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