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宣告死亡人死亡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
释义 | 被宣告死亡人的死亡时间,是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如果是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则其死亡时间为意外事件发生之日。对同一自然人,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失踪,符合宣告死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死亡。 一、宣告死亡的条件与程序是如何的 宣告死亡的条件: (1)下落不明满四年的; (2)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宣告死亡的程序: (1)申请人应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2)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死亡,必须是书面形式,不能以口头形式提出。 二、继承的法律规定 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的那一刻就开始了。包括被继承的自然死亡以及被继承人被宣告死亡。被宣告死亡的,死亡时间从人民法院宣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是意外死亡,经有关经过确定无法生还的,意外发生之日为死亡时间。 三、哪些人可以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死亡 下落不明的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其死亡。人民法院受理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一般情况下,公告期为一年,如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公告期为三个月。 公告期届满,如果仍然没有下落不明人的音讯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做出宣告死亡的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十八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 第四十七条 对同一自然人,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失踪,符合本法规定的宣告死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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