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由上海事业单位编制不一定能转上海户口。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申办常住户口: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二)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三)持证期间在上海依法缴纳所得税; (四)在上海市担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以上,并具有相应的专业和工种; (五)无违反国家和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犯罪记录或其他不良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