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香港最低工资委员会近日就检讨最低工资水平达成共识。据了解,劳资双方同意将时薪由目前32.5元(港元,下同),增加2元至34.5元,预计约15.5万名打工仔将获加薪。 委员会将于本月底前向特区行政长官提交报告,建议调整最低工资,如果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同意,新的工资水平可望在明年5月起生效。 今年劳资双方倾谈气氛较往年紧张,立场亦较强硬,最低工资委员会此前开会,经过6小时会议后仍未达成共识,一星期后委员终达成共识至每小时34.5元。 劳资双方代表都有让步,而今次加幅为6.15%,低于上次8.3%。对于新的水平,未必是双方最满意的结果,但亦属于可接受水平。有清洁工认为,物价飞涨,百物腾贵,2至3元的加幅不能帮助他们改善生活市民认为,有加幅是一件好事,但长远是否能改善生活,就要视乎能否追上物价。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近日表示,他乐见最低工资委员会就最低工资调整达成共识。对于取消长期服务金代替强积金对冲的报道,张建宗表示,政府处理强积金对冲问题须接触不同持份者,与商界和劳工界接触并无问题局不评论揣测性质的报道。 他指,强积金对冲的确削弱了雇员退休保障的功能,但对冲问题复杂,政府须理顺长期服务金、遣散费和强积金三者的关系,冀在本届任期内提出政策方向。 法律依据: 《最低工资规定》 第五条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第六条 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 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在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考虑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因素,同时还应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 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测算方法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