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吉林省五化工作内容 |
释义 | 法律分析: 法治化建设;标准化建设;社会化建设;信息化建设;专业化建设。 法律依据: 吉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民政“五化统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东北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以及全省民政工作会议部署,进一步强化“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稳中求进,改革创新,通过持续推进“五化统筹”工作落实,大力促进“五大民政幸福工程”深入实施和“三个有力提升”,着力建设“五个民政”,全面推动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法治化建设。以民政法治化建设为统领,进一步健全政策法规和制度体系,规范推动民政工作实施,着力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强化行政执法落实,持续实施专项治理工作,切实依法推进全省民政高质量发展。 (二)标准化建设。以民政标准化建设为引领,逐步健全完善民政标准体系,持续推进窗口单位、服务机构和关键领域的标准研制与实施,切实带动全省民政高质量发展。 (三)社会化建设。以民政社会化建设为载体,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志愿者组织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参与民政服务,聚合多元优势,切实促进全省民政高质量发展。 (四)信息化建设。以民政信息化建设为手段,逐步整合升级民政信息系统平台,充分发挥信息化大数据、智能化、跨区域、跨部门、互联共享优势,进一步提升民政管理服务水平,切实推动全省民政高质量发展。 (五)专业化建设。以民政专业化建设为平台,加强与战略协作单位的衔接对接,拓宽与高校、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的合作渠道,充分聚拢各方人才、智力、信息等资源优势,着力培育和打造内外结合的民政领域人才队伍,为民政工作提供专业服务,切实支撑全省民政高质量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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