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人才津贴按年计发,连续发放3个年度。由市人社局核实上一年度人才在岗在职相关情况后,发放津贴。 法律依据:《关于组织申报第六批昆山市人民政府人才津贴的通知》 五、津贴发放 1.人才津贴按年计发,连续发放3个年度。由市人社局核实上一年度人才在岗在职相关情况后,发放津贴。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发放津贴: (1)获得政府人才津贴后,人才入选各级各类人才计划的,按照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资助; (2)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 (3)因违法违纪被追究责任的; (4)所在单位提出停发津贴事由,经核实的; (5)所在单位当年度被有关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的; (6)其他应停发津贴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