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流程如下: 1、合并各方董事会作出决议并提出方案; 2、经公司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并作出决议; 3、合并各方订立合并合同,明确合并组织人员和负责人,具体负责合并组织工作; 4、合并方负责清理原公司债权债务,股份有限公司也应当予以公告; 5、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