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储藏室漏水物业有责任吗 |
释义 | 地下室漏水,属于公共区域的,物业应当负责,因其造成的损失,由物业承担赔偿。 一、事实上并不能简单地判断由物业负责还是业主个人负责,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如果地下室已售,属业主个人拥有,那么这个就得业主自行负责,因为《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物业是对公共区域进行管理,个人拥有产权的,应由个人负责。 2、如果地下室用作公共车库使用,用作人防工程,那么这就属于公共区域了,就要由物业负责维修,但维修的费用从公共维修金里支付。 3、必须搞清楚房屋结构,地下室渗水原因,必要时需要请专业人员鉴定,如果属于房屋质量问题,应由开发商负责。 二、地下室漏水原因有哪些 1、若是地下室上面有一些建筑物的话,在施工过程中,管道没有设计好,或者是没有安装好,在排水时,那么雨水就容易进入到地下室,时间太长后,这会出现漏水现象。 2、在施工时,墙根部位、变形缝这些地方防水没有处理好的话,或者是密封不好造成了缝隙时,碰到下雨天时,就会出现管道渗漏现象,这时水就会进入到地下室,也就出现了漏水现象。 3、在施工时,预留管道的孔洞有没有将它堵严,在下雨天时,这个雨水就会从这个孔洞流进地下室,也就会出现漏水问题。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四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五十五条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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