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软件著作权的内容有哪些 |
释义 | 1、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软件的发表一般意味着软件本身开始脱离的直接控制,在多数情况下是著作权人行使权利的开始。 2、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在没有相反证明的情况下,将在软件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推定为开发者。 3、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修改软件实际上是开发的延续。 4、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利用某种介质将软件复制,仍然是目前使用软件较为普遍的形式。 5、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6、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7、信息网络传输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如在互联网上传输软件供他人下载使用。 8、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 9、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10、许可权。软件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 11、转让权。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 一、软件著作权怎么申请? 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文件缴纳申请费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受理补正申请文件(非必须程序)取得《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1、填写申请表,进入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首页著作权登记系统会员登录,登陆后在线按要求填写申请表,确认、并提交打印。 2、提交申请文件,申请人按照要求向版权局提交登记申请文件。 3、缴纳申请费,申请人提交申请文件时,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缴纳登记费。 4、受理申请,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并缴纳申请费的,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及缴费票据。 5、补正程序,申请文件存在缺陷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期限内补正,逾期不补正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经补正仍不符合登记办法的,登记机构将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6、取得登记证书,应当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核发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申请人持受理通知书原件到版权版权领取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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