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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还完钱不给借条怎么办
释义
    还完钱不给借条的,可以要求对方出具一个收据,证明债务已经还清。
    一、有效借款条内容有哪些
    首先明确了借条、借条、借据都是一个意思,都是证明借款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借款人书写并签字,说明借款人已经欠了借条上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据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贷款金额、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罚款、纠纷处理方式、债务人姓名、贷款日期等要件。
    只要有债权人姓名、贷款金额、债务人姓名和贷款日期,但符合借据主要要要求的,具有法律效力。一旦发生争议,可以作为向人民法院主张债权的证据,人民法院也会接受。
    另外,提醒大家在写借条的时候一定要核实对方的身份信息,避免有人故意写错名字或者身份证号码。如果是个人,最好在写借条的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二、债务还清又被起诉算诈骗吗
    不算,因为已经还清,但是借条没拿回来,对方就还会起诉你。应当提供证据证明你们的债权债务关系已经消灭,先搜集还款的证据,比如如果是银行还款的,调取转账记录;现金的话,是否有收条或者是人证等。找到对方进行协商,讲清楚钱是否已经归还了,看看是否有误会等。积极应诉。
    三、只有借条能够起诉对方吗
    只有借条可以到法院去进行起诉,但是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还款期限必须已经到达或者超过借条上约定的还款日期,但是对方并没有进行还款的,才可以提出起诉;如果未到约定的还款期限,就不能进行起诉;
    2、没有在借条上约定还款期限的,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双方未约定借款期限,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归还,但需给债务人一定的合理期限。如果债务人超过了债权人提出的偿还期后债务人仍未进行还款的话,债权人也是可以起诉债务人的,这里的诉讼时效是3年;
    3、有借条的同时,最好是有对方的收条或者银行转账凭证,以证明现金的流转,更容易胜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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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8 13: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