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2021年平均工资是多少 |
释义 | 2022年7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在其官网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深圳市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相关税前扣除及免征标准的通告 》(2022年第7号),网址为: 在该通知中明确以下几点重要内容: 1、2021年度深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55563元,折算成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2964元(四舍五入取整数)(以下简称社平工资标准)。 即对深圳市高工资人员而言,经济补偿金基数封顶金额为12964元*3倍=38892元,从2022年6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执行。 2、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标准为466689元。 根据《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的规定,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我市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的免税标准调整为466689元(含本数),超过的部分,按照《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在财税〔2018〕164号文件中明确是“解除劳动合同”,那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是否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呢? 3、缴纳公积金基数的上限为38892元。 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38892元(12964元×3倍),超过上述规定比例或标准缴交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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