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骑电瓶车停下来过人行道,后方电动车骑太快刹不住车然后摔倒,和我没有碰到,我有责任吗? |
释义 | 如果停车路边划分有停车位,当事人合法停车而电动车撞上的,是电动车骑车人的责任;路边没有划分停车位,属于紧急停车,且在车后方设置有警示标志的,骑车人撞上,也是骑车人的责任。但最好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来确定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导致对方骑电动车摔倒,现对方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100天算,护工费30天算,这个合理吗? 道路交通中的误工费一般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但她一直不出院,医生建议出院,伤好,住院后,导致一个骑电动车的人摔倒,我方在路上开车门? 交通事故摩托车撞上路人了,现在患者不想出院,如果属于受害人在身体可以出院的情况下仍不出院,那么责任人可以申请做鉴定,以确定受害人是否可以出院,以及所需医疗等费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电瓶车闯红灯,被汽车撞,汽车有责任吗? 事故双方的责任还是要根据交警认定的责任书来确定。 如果是汽车全责,首先看骑车人有没有受伤,如果受伤严重,先打电话叫急救车,然后报警处理。接着给保险公司打电话,定损、理赔。如果是电动车全责,必须要提醒交警,对电动自行车的属性进行鉴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法律规定1万以下医疗费是无论谁责任都由机动车承担。 电动车刮到老人,老人摔倒,这种赔偿需要多少? 【法律分析】:老人被车撞,对方全责,老人的具体赔偿金额,要按具体情况来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一般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肇事者要作出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非机动车,停在了机动车的车道里,而且没有转向灯,与机动车发生车祸,机动车责任大吗?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承担责任存在如下情形: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2、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4、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5、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过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6、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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