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剖腹产单位不给15天假怎么办 |
释义 | 剖腹产单位不给15天假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1、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同与用人单位协商; 2、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 3、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 4、双方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女职工休产假假期规定,具体如下: 1、女员工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90天,剖腹产者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增加一个胎儿在再增加15天,晚育这(女员工满24周岁)增加60天; 2、女员工怀孕期间流产或引产的。根据医疗中心出具的病休证明给予流产假。按劳动部门制定以下的标准,怀孕不满三个月,休假15天,怀孕满三个月以上,不满七个月休假30天,怀孕满七个月以上,欲死胎死产和早产,胎儿不成活,需引产,休假105天。 综上所述,单位不给休产假、单位是属于违法。公司制度中关于产假这一条款违反法律规定的,属于无效条款。员工可上报管理部门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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