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权交易管理机制? |
释义 |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有利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优化,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包括: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转让其对企业各种形式出资所形成权益的行为(以下称企业产权转让);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增加资本的行为(以下称企业增资),政府以增加资本金方式对国家出资企业的投入除外;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的重大资产转让行为(以下称企业资产转让)。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包括:政府部门、机构、事业单位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以及上述单位、企业直接或间接合计持股为100%的国有全资企业;本条第款所列单位、企业单独或共同出资,合计拥有产(股)权比例超过50%,且其中之一为最大股东的企业;本条第款所列企业对外出资,拥有股权比例超过50%的各级子企业; 非产交所的会员可以直接向产交所申请进行产权交易: (一)需要履行交易手续的划转产权; (二)涉及国家机密不宜委托代理的特殊产权; (三)无经纪会员接受委托代理的产权。 法律依据: 《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 第二十四条被出售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历史有关数据确定,由出售方一次性向社会保险机构交纳,由社会保险机构管理并支付给个人;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尚未到位的地区也可以签订合同一次性将养老金支付给离退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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