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必须要写明的部分具体有哪些规定 |
释义 | 借条必须要写明的部分有: 1、别把借条写成欠条,写清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全名; 2、写明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明确约定的借款利息和利率; 4、须注明借款用途; 5、写明还款日期以及还款的方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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