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借条必须要写明的部分具体有哪些规定
释义
    借条必须要写明的部分有:
    1、别把借条写成欠条,写清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全名;
    2、写明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明确约定的借款利息和利率;
    4、须注明借款用途;
    5、写明还款日期以及还款的方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4 1:3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