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长不要探视孩子怎么办 |
释义 | 不让探视孩子的,享有探视权的不直接抚养方可以申请法院对直接抚养方进行批评、教育、警告,并让其将孩子带至约定地点,让自己依法履行探视权。探视孩子是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法定权利,另一方应当配合,不得随意剥夺不直接抚养方的探视权。 一、小孩探视权如何规定? 父母离婚后对小孩的探视权可以作出约定,对未直接抚养小孩的父母,依法享有探望小孩的权利。对于不直接抚养小孩的父亲或者母亲的探视权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任何人均不得剥夺,如抚养小孩的一方阻碍另一方探望子女,享有探视权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以及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离婚后私自带走孩子是不是违法 离婚后探视权人私自带走孩子的行为是违法的。如果其在未经抚养权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带走小孩的,直接抚养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探视权人返还孩子,法院判决后,如果其仍不归还的,当事人可以选择申请法院对其进行强制执行,即强制其返还孩子。如果其带走孩子,对孩子造成伤害的,直接抚养方还可以申请法院中止其行使探视权。 三、周未探望孩子可以强行接回家吗 探视孩子可以接回家,但不可以强制实行探视权。离婚之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父母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并且在实施探望时,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但探望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应当中止探望,周末实施探望权,应当在合乎法律的范围之内。因此周末探望子女,最好先跟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或其子女协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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