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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证可以挂失吗
释义
    房产证是可以挂失的。房产证丢失后,房屋权利人应尽快持身份证房地产管理部门,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并由工作人员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查档需要收取相应费用;再按规定在指定的报纸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自声明起6个月后无异议的,房管部门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最后是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原版报纸和作废公告、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遗失登记及发证手续。
    房产证补办流程如下:
    1、开具遗失登记申请表,如果丢失的是商品房房产证,可以找物业公司出具遗失证明;如果丢失的是房改房房产证,则需要到房改单位开具遗失登记申请表。遗失申请表的内容包括详细地址、房屋面积、房产证号以及房屋产权人的相关信息;
    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房屋产权人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到房管部门查询房屋档案,房管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会根据房屋的信息开具公告;
    3、登报作废原房产证,接下来须持遗失证明和房管部门开具的公告到当地日报刊登遗失证明;
    4、补办新证,登记一段时间后,房屋产权人需要持报纸原件、身份证原件和测绘图,到房管局办理遗失登记。
    【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七条
    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破损的,权利人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换发。房屋登记机构换发前,应当收回原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并将有关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权利人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可以申请补发。房屋登记机构予以补发的,应当将有关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补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上应当注明“补发”字样。在补发集体土地范围内村民住房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前,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就补发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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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9 11:5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