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必须要写明的部分有哪些? |
释义 | 借条应当写明借款人和贷款人的姓名、住所等基本信息;借款的币种、数额、利率;借款的用途和期限;还款的期限、方式、地点;以及违约责任等相关内容。 一、借贷合同怎么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借贷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所以在写借贷合同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合同一般情况下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2、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3、当事双方的基本信息,如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住所等。 二、法律范围里属于民间借款的借条怎么写呢 民间借款借条要写明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姓名、住所;借款的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日期;还款的期限、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并且内容真实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且当事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才符合法律规定。 三、借钱押车的借条怎么写? 借钱押车的借条应写明以下内容: 1、借款人和出借人的身份信息; 2、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等约定; 5、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6、抵押车辆信息以及抵押范围; 7、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借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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