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租房押金一般是在退房的时候退还,除合同另有约定外。 押金法律并未规定其性质,是由民间因应交易上的需求而产生的一种制度,一般认为是属于要物合同,要有金钱的实际交付合同始能生效,属于无名合同的一种。这种法律未规定但已为一般人所约定俗成的租赁交易形态,因为房东可担保房子不会被房客给损坏,从押金中求偿,也可以担保租金之按时给付,所以在一般租赁合同中相当常见。 租赁押金在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按照约定的时间退还。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押金通常在解除租赁合同的当天退还。一般情况下,房东应在租赁关系消除、租客清空、点清并支付全部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租金全额无息退还给租客。承租人在退租时损坏租赁物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四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退租押金什么时候退?房屋租赁中的押金并不属于定金,因而一般是不会折抵房租的,此时押金的性质可以说是保证金,在双方解除租赁关系的时候,如果没有出现保证范围内的情况,则出租人应该如数退还押金给承租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