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建设条件分析及综合技术经济论证。 2、建筑、道路和绿地等的空间布局和景观规划设计,布置总平面图。 3、对住宅、医院、学校和托幼等建筑进行日照分析。 4、根据交通影响分析,提出交通组织方案和设计。 5、市政工程管线规划设计和管线综合。 6、竖向规划设计。 7、估算工程量、拆迁量和总造价,分析投资效益。 法律依据: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第四十三条 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建设条件分析及综合技术经济论证。(二)建筑、道路和绿地等的空间布局和景观规划设计,布置总平面图。(三)对住宅、医院、学校和托幼等建筑进行日照分析。(四)根据交通影响分析,提出交通组织方案和设计。(五)市政工程管线规划设计和管线综合。(六)竖向规划设计。(七)估算工程量、拆迁量和总造价,分析投资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