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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些什么
释义
    公司解散的原因有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公司可以主动解散以及强制解散。
    一、公司法规定清算的条件有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清算的条件是: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4.股东请求而被司法解散,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二、股权转让是否清算
    股权转让没有强制规定要财务审计或清算,但需要有股东大会决议以及股权转让内部通告。
    当出现下列事由应当进行清算: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人民法院依照本法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对持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请求解散的。
    三、消费金融公司怎么解散
    消费金融公司可解散的情况包括:
    1、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
    2、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的;
    3、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的;
    4、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存在法定解散事由的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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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22:1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