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
释义 |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偶尔地与他人同居,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如果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则构成重婚,属于法律制裁的对象。一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无过错方的离婚请求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并且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给予相应的离婚损害赔偿。这种同居行为,严重侵害了合法婚姻关系无过错方的权益,破坏了夫妻间相互对性生活的忠实,是婚姻关系不健康、不和谐至关重要的因素。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五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