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辆被盗未找回证明怎么开 |
释义 | 如果你当初报案了,派出所应当给你开“报案证明”,只能证明你当初报案了,在破案之前,派出所无法给你开证明你车辆确实被盗的证明如果你当初车辆被盗时报案了,派出所不给你开“报案证明”,你可以到县(分)局去投诉。或者直接到110报警指挥中心(如果你当初是通过110报案的),要求开具证明。 车被偷后,车主应按以下方法去做: 1、进行报警处理,由公安部门介入调查,争取尽快破案,归还丢失的车辆; 2、如果车主买有盗抢险,应尽快通知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 3、车主也可以自主寻找相关线索,寻找车辆丢失的证据,争取尽快追回被盗车辆。 如果车买有机动车辆盗抢保险,一旦发现丢失或被盗;您可以遵循以下方法处理: 1、及时报案务必保留事故现场,并在24小时内向公安刑侦部门(110)报案。 2、在案件发生地的市级报刊刊登寻车启事,保存当期报纸;到车辆管理部门开具未破案证明。 3、提供相关材料保险单正本、出险通知单、损失清单、车钥匙、行驶证及副本原件、驾驶证复印件、购车原始发票、附加税凭证。 4、估算损失在被盗抢3个月之内找回的车辆归被保险人,保险公司按实际修复费用进行赔偿;当车被盗3个月仍未找回时,保险公司根据条款规定,按车辆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赔偿,并按条款的20%不计免赔。 5,如果被保险人不能提供行驶证、购车原始发票、附加税凭证,每少一项,增加0.5%的免赔率;保险公司理赔后,如果被盗车辆又找回来,保险公司可将车辆返还给车主,并收回相应的赔款;如果车主不愿收回原车,则车辆的所有权归保险公司。 一般车辆丢失后应该在24小时内向公安机关报案(自然灾害等重大事故除外),在公安机关车辆开丢失的证明;然后到车管所注销车牌;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超过48小时,保险公司可以拒绝受理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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