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曾用名可以使用吗 |
释义 | 1、对个人来说,曾用名指本人在读书和工作期间曾经使用过的名字。后来因为各种原因改名了,之前的名字就是曾用名。 2、中国公民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薄上登载的“曾用名”项目和户口迁移证上登载的“别名”项目均应填写为公民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并正式使用过的姓名。 3、公共场合、正式场合、身份证等只能用现用名。私下可以用曾用名。 一、户口本上的曾用名是啥? 1.户口簿上的“曾用名”是公民办理过名字更改后才有的,而且和出生证明上名字是一样的。2.户口簿上的“曾用名”主要是用于公民在相关资料核对时候,发现系统资料跟新的身份证资料不同情况下进行核对的。3.银行,户籍部门,学籍部门等情况若需要核对资料也需要用于户口簿核对是否存在“曾用名”。 二、娃改名字需要准备什么 小孩子改名字需要的手续包括:申请人填写变更申请表、提供书面申请。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工作单位或居(村)委或在读学校同意证明。父母同意更改的书面报告、出生证、父母结(离)婚证、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申请人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并正式使用过的姓名的依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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